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罚251万元
来源:金透社 2026年04月04日 14时59分

2026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251.293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98.5元,罚没款合计251.35285万元。
此次处罚源于该行在支付结算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与此同时,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同步追责:林某(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公司金融部)和蔡某良(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交易银行部)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4.6万元。
支付结算是商业银行的基础性业务,直接关系客户资金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此次被罚,暴露出该行在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值得注意的是,该行违法所得仅598.5元,而罚款金额高达251万余元,两者差距悬殊,反映出监管部门“过罚相当”但“重罚违规”的执法导向——违规收益极小,违规成本极高。
从全国监管态势看,2026年一季度,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总局各分局共开出处罚记录625条,罚没总额达5.76亿元,日均处罚超640万元。支付结算、反洗钱、数据安全等领域成为监管重点。兴业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其广州分行此次被重罚,再次警示银行业:支付结算合规不是“小事”,任何侥幸心理都将付出沉重代价。银行机构必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切实守护好客户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