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为银行、保险、证券立下的统一治理标尺,是红线,更是“铁规矩”!
来源:中国金融网 大河 2026年08月05日 09时54分

金融风险的积聚,始于治理失序
包商银行,2019年5月被接管。
明天系通过隐匿代持等方式持有该行89%的股份。专案组介入后发现,自2005年以来,仅大股东占款就累计高达1500亿元,每年的利息多达百亿元。1500亿——相当于当年包商银行总资产的近一半。一家银行,被大股东当成了“提款机”,掏空了。
恒丰银行,另一条岔路。内部人控制失控,管理层把银行当成了自己的钱袋子,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不良、内控机制全面失灵。2025年以来,该行罚单总额突破8000万元,是前一年全年罚款总额的八倍有余。
包商银行和恒丰银行只是冰山一角。“十四五”期间,监管部门已累计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一批不法金融集团得到依法处置。3600多个——这个数字背后,是成千上万家金融机构曾经面临或正在面临的治理失序。
这就是四部门22条新规出台的背景。
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9部分22条措施。从加强党的领导、改进股东治理、提升治理主体运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管、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
这不是又一份文件,而是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第一次有了同一把“尺子”。
此前《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适用范围局限于银行与保险行业,证券、基金、地方金融组织等缺少统一标准。各类治理规则分属不同监管部门,跨行业监管协同不足。此次四部门联合发文,首次实现了治理标准的跨业统一。业内资深专家指出,此次《意见》由四部门联合协同发布,对金融机构治理确立了统一的监管标尺,将我国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了综合考量。
四部门联合发文本身就极具信号意义。财政部以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法定职责参与其中,使文件兼具行为监管与产权治理双重属性。从分业治理到统一标尺,从各自为政到协同发力——中国金融业的治理逻辑正在被重新定义。
穿透到底、追索到人:大股东再也不能把银行当“提款机”
过去几年,大股东通过控股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违规占用资金,使之沦为自身提款机、钱袋子从而爆雷的案例时有发生。
本次《意见》从准入、行为、追责三端同时发力,彻底切断实业资本无序控股、违规套利的路径。
准入端,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 《意见》明确,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成为金融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穿透识别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严禁隐瞒控制权关系、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指出,落实穿透式股权监管,能够打破股权代持、多层嵌套等隐蔽架构,精准锁定实际控制人与受益所有人,杜绝不合规主体变相控制金融机构。
行为端,严禁向股东“输血”。 《意见》要求,严禁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健全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分析道,此举将推动监管触角从显名股东延伸至幕后最终责任人,从形式合规切实转向实质管控。
追责端,终身问责。 《意见》要求,严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口,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
大股东“伸手”,不仅要被“砍手”,还要被终身追责。中国金融网董事长何世红分析指出,过去金融机构治理的最大漏洞在于“管得了机构、管不住股东”,此次《意见》从准入、行为到追责形成全链条闭环,意味着“股东任性”的时代正式终结。终身问责制度让每一个“关键少数”都必须为自己的决策负责——不是罚完钱就完事,是追一辈子。
从“一刀切”到“量体裁衣”:大行管顶层、小行管股权
与以往统一化监管规则不同,本次《意见》的一个突破是建立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体系。
《意见》要求,坚持风险导向,实施分类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与资产规模、风险特征、股权结构等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加强对金融机构控制权的识别和规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实施穿透式监管。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差异极大——从全球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到草根的村镇银行,统一标准既缺乏针对性也浪费监管资源。娄飞鹏指出,各家金融机构的体量、风险水平、股权结构差异巨大,“一刀切”的治理标准缺乏可行性。
董希淼给出了清晰的差异化路径:大型金融机构业务庞杂、子公司众多,侧重点应放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董事会制衡机制及构建全集团穿透式风控框架上,严防风险交叉传染。中小金融机构则面临人才匮乏、系统落后等“小而弱”的资源短板,侧重点需优先聚焦于清理不规范股东与隐性关联交易,建立权责清晰、简洁高效的内控流程。
“大行管顶层、小行管股权”——两类机构,两套打法,各自对症。
2029年倒计时:三年时间,足够改写金融业的竞争逻辑
《意见》明确了时间表: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
三年。
这意味着金融机构的整改和转型窗口已经打开,而且正在快速收窄。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将是深远的。短期来看,金融机构、产业资本等将迎来相关自查及整改。中长期来看,经营逻辑将从“规模扩张”转向“治理质量+风控能力”。
在具体监管手段上,《意见》还提出了多项硬性约束:严把董事、高管准入关口,提升其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监测预警,统一数据标准,推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对存在重大治理缺陷和风险的金融机构进行早期干预,强化监管硬约束。
何世红指出,《意见》的深层意义在于将金融机构治理从“软约束”变成“硬指标”。过去公司治理在很多机构里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的东西,现在2029年的倒计时一摆,治理水平将直接决定机构的生存空间——三年时间,足够让治理优良的机构脱颖而出,也足够让治理混乱的机构暴露得更快。
治理优良的机构将凭借稳健风控获得监管信任与市场溢价;治理混乱的机构将面临更加严厉的约束并加速出清。单纯依靠短期规模扩张的粗放模式将难以为继,行业优胜劣汰有望加速。
金融股的投资逻辑也在被改写。未来的估值锚点不再是规模和增速,而是治理质量和风控能力。三年时间,足够改写金融业的竞争逻辑。
告别“治乱”,锚定“长治”
金融风险的积聚,往往始于治理失序。
从包商银行被大股东掏空1500亿,到恒丰银行内部人控制罚单飙升八倍——每一个案例都在重复同一个教训:治理失效是金融风险的第一源头。
四部门22条新规的意义,不在于“又出了一份文件”,而在于它终结了一个时代——那个金融机构治理“各管一摊、各行其是”的时代。
以前银行有银行的标准、保险有保险的规则、证券有证券的要求。大股东在银行违规了,换到保险公司照样当股东。高管在这家机构出事了,换到另一家照样任职。现在不行了。统一标尺之下,穿透到底、追索到人、终身问责。
《意见》的出台受到从业者普遍欢迎。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最大突破在于系统性与前瞻性,不是细节的修补,而是构建了全链条、闭环式的治理体系。南京银行副行长江志纯表示,《意见》统一了全业态金融机构治理规则,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源头防控金融风险。
告别“治乱”,锚定“长治”。四部门22条新规立下的,不只是红线,更是铁规矩。红线不能踩,规矩不能破。谁踩谁破,谁出局。2029年的倒计时已经开始。三年时间,足够那些治理健全的机构活得更好,也足够那些治理混乱的机构暴露得更快。
中国金融网董事长何世红认为,这份文件是中国金融业治理史上的一次系统性升级。从“各管一摊”到“统一标尺”,从“罚机构”到“追到人”,从“运动式整治”到“制度化约束”——三个转变叠加,意味着金融机构的治理质量将直接决定其生存空间。那些还在靠“大而不能倒”的幻觉吃饭、靠“钻监管空子”生存的机构,该醒醒了。治理质量的差异将直接转化为竞争差异。治理优良的机构获得市场溢价,治理混乱的机构加速出清。
告别“治乱”,锚定“长治”。金融业的下半场,拼的不是规模,是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