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最大医院”药学部主任,干了29年,最后把自己干成了“最大药贩子”
来源:名医大典 2026年07月30日 11时39分

一个三甲医院的药学部主任,干了29年,最后把自己干成了“最大药贩子”。
12年,10.45亿药品销售流水,7300万代理商利润,2433万个人“提成”——但这笔钱不在他自己账户里,在药商的账户里替他保管,随用随取。
2026年7月28日,国家医保局全文摘录了张某坚受贿案的二审判决结果。这不是一份普通的通报。它第一次把医药商业贿赂的完整利益链条,从药学部主任到副院长,从代理商到背后的10家药企,全部摊开在阳光下。
国家医保局这次不“护短”——它把“短”全亮出来了。
29年的“守门人”,12年的“生意”
张某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原主任,主任药师。在这家被称为“宇宙最大医院”的医疗机构里,他从药剂科副主任干到药学部主任,一干就是29年。
郑大一附院是什么体量?年手术量约35万台,日均接诊超过2.3万人次。仅2021年,药品采购入库金额就高达40.29亿元。在这艘医疗巨轮上,药学部主任攥着最核心的权力——药品进院的审批权、配送公司的选择权、回款的审批权。
2010年到2022年,12年间,张某坚用这些权力做了一笔“生意”。
判决书披露,张某坚先后与药学部副主任李某(另案处理)、副院长王某祥(另案处理)预谋,为代理商李某星代理的药品提供“一条龙服务”——进院审批、更换配送公司、保证业务量、确保回款。作为回报,李某星销往医院的药品利润中,张某坚抽走三分之一。
19种药品,从2010年卖到2022年。头孢克肟胶囊、核糖核酸注射液、黄芪多糖注射液、雷贝拉唑注射液……销售金额累计10.45亿元,代理商获利7300余万元。按约定,张某坚应得2433万元。
他还收受其他7家医药企业相关人员的好处——现金、美金、购物卡,从4万到21万不等。累计下来,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547.5万元、美金1万元。
张某坚的腐败手法并不复杂,但他做得很“聪明”:2433万元赃款,他没有直接拿,而是授意李某星代为保管,随用随取。一审庭审时,他辩称这笔钱“由他人代为保管、未实际到手”,属于“犯罪未遂”。
法院没给他留任何空间。终审认定:张某坚对这笔赃款拥有“随时支取权”,这就是法律意义上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和占有,判定受贿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23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没收。
从药剂科到院长室:一条完整的腐败生态链
张某坚不是一个人。
判决书显示,药学部副主任李某、副院长王某祥均与张某坚合谋,三人共同为代理商李某星提供帮助。这三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权力闭环——药学部副主任负责日常运营,药学部主任掌握审批权,副院长提供更高层级的行政支持。
这是一个典型的“窝案”。郑大一附院前院长阚全程、副院长王家祥的案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判决结果。但张某坚案的尘埃落定,已经让外界看到了一条完整的腐败生态链——从药剂科到药学部,从药学部到院长室。
这条链能运转12年,说明它已经形成了一套稳定的运作机制:代理商负责“打点”,药学部主任负责“审批”,副院长负责“背书”。各司其职,各取所需。
国家医保局的通报中有一段话说得很重:“医药商业贿赂本质上是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收买医院进药和医生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行为,妨碍公平竞争,哄抬医药价格,损害患者利益,使得医药产品销售从实际临床价值转为以高返点和高回扣驱动的不当竞争。”
翻译成人话:本来应该看疗效选药,现在变成看谁给的回扣高。
穿透“马甲”:10家药企被拉黑
张某坚案最大的行业杀伤力,不在于他本人被判了11年,而在于国家医保局第一次披露了涉案的医药企业名单。
一审判决信息于2025年第一季度下发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信用评价制度,引导鼓励配送企业举证,穿透了代理商层层叠叠的“马甲”,直接追查到背后的10家医药生产企业。
这10家企业均已被评定为不同等次的失信等级,或通过提交整改报告、剔除价格虚高空间、退回不合理收益等措施纠正了失信行为。其中,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评定为“中等”失信、海南中兴元医药有限公司被评定为“中等”失信、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定为“一般”失信——这三家拒不纠正,已被按规定采取对应的约束处置措施。
这是“穿透式监管”的一次实战演练。过去,药企可以通过代理商、中间商层层隔离,把自己包装成“不知情”的旁观者。代理商出了事,药企换个代理商继续卖药。现在这条路走不通了——医保局直接穿透代理商的马甲,追到生产企业头上。
国家医保局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医药商业贿赂不再是“代理商的个人行为”,药企别想躲在代理商后面装无辜。
不“护短”背后,是行业的游戏规则在变
国家医保局这次为什么要“不护短”?
不是因为它突然变严格了,而是因为行业的游戏规则正在被重写。
2026年以来,医药反腐已经跳出个案查办模式。刑事新规落地、信用惩戒常态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完善。医药代表管理新规也在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药企试图以“第三方外包公司员工违规”为借口逃脱罚则的路,正在被堵死。
在这个大背景下,张某坚案被国家医保局选为典型警示案例,有三个用意:
第一,杀一儆百。 一个药学部主任,12年,10.45亿销售额,2433万“提成”——这套数据本身就足够震撼。让所有在药品采购关键岗位上的人看看,11年刑期是什么代价。
第二,震慑药企。 穿透代理商马甲、直接处罚生产企业——这是药企最怕的。以前出事了可以推给代理商,现在推不掉了。西安迪赛、海南中兴元、武汉同济现代这三家被公示的企业,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第三,给行业划红线。 国家医保局的通报明确指出:“受贿人却将职责抛诸脑后,滥用药品采购与使用管理权,与医药企业建立畸形的利益勾连,按个人所获不当利益决定采购和使用药品耗材的来源,严重挤压了合法生产经营企业的公平竞争空间,向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释放错误信号。”
翻译成人话:靠回扣卖药的时代,正在被终结。
行业的痛
张某坚案的核心,不只是一个贪官的落马。它暴露的是中国医药购销领域一个运行了多年的潜规则——药企通过代理商向医院关键岗位输送利益,用回扣换取药品进院和处方量。这个潜规则推高了药价,加重了患者负担,挤压了合规药企的生存空间。
国家医保局这次“不护短”,把整条利益链都摊开了——从药学部主任到副院长,从代理商到10家药企。它传递的信号很清晰:医药行业的游戏规则正在被重写。靠回扣开路、靠关系进院的那套玩法,正在被制度性封杀。
张某坚获刑11年,只是一个开始。那10家被拉黑的药企,才是真正让行业感到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