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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对数字金融发展的最新定调

来源:金透社   2025年12月27日 18时38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5-23-2.jpg


文 | 金透社 何界  图 | 微摄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33项具体工作任务构建起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完整框架。此次《方案》的出台,不仅是对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数字金融“把握机遇、重视安全”部署的具象化落实,更标志着监管层对数字金融发展的最新定调——以“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双轮驱动”为核心,以“服务实体经济、统筹发展安全”为导向,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从“基础建设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定调既回应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时代需求,也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划定了清晰的路径与边界。

定调核心维度拆解:六大方向构建数字金融发展新框架

金融监管总局的最新定调并非单一维度的政策指引,而是涵盖发展基础、服务导向、技术支撑、数据赋能、风险防控、监管适配的全链条体系化部署,通过六个核心维度的精准发力,勾勒出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清晰蓝图。

其一,以治理机制重构夯实发展根基。监管定调明确,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需以健全的治理体系为前提。《方案》要求金融机构科学制定数字金融发展规划,构建适配数字金融的业务管理模式,优化组织架构与流程机制,并加快建立数字人才体系。这一定位突破了以往仅关注技术应用的局限,将治理能力提升置于首位,强调战略规划与机构自身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的适配性,从顶层设计层面规避数字化转型的盲目性。

其二,以精准服务锚定实体经济导向。监管定调清晰界定了数字金融的服务边界,将赋能实体经济作为核心目标,明确八大重点服务领域。在产业端,聚焦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业、绿色经济三大核心领域,要求通过大数据画像、工业互联网融合等技术手段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在民生与区域发展端,覆盖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区域协同、贸易数字化等关键场景,同时强调弥合“数字鸿沟”,强化适老助残金融服务;在国际化端,针对性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助力贸易数字化转型。这种多维度的服务定位,实现了数字金融与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度衔接。

其三,以技术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动能。“人工智能+金融”成为监管定调的技术核心方向。《方案》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实现模型开发、部署与评估的集中化管理,同时探索量子计算、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的金融场景应用。在技术能力建设上,监管既要求金融机构提升科技自主可控能力,推进分布式、微服务改造,探索低代码开发模式;也倡导科技领先机构向中小机构输出技术服务,推动同业共建共享数字基础设施,形成“大中小机构协同发展”的技术生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化,包括多层级数据中心、智能算力网络和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为技术创新提供了硬件支撑。

其四,以数据要素激活价值转化潜能。监管定调将数据要素视为数字金融发展的核心生产资料,提出“安全与应用并重”的开发原则。在数据治理层面,要求构建企业级数据治理体系,完善数据标准与质量管控机制,提升数据治理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在价值应用层面,鼓励建设企业级数据中台,降低数据应用门槛,推动金融数据的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在生态构建层面,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国家“数据要素×”行动,依法合规推进跨行业数据共享与流通。同时,《方案》强化数据安全防护要求,重点保障APP、小程序等数字渠道及核心系统的数据安全,与现有数据安全监管规则形成呼应。

其五,以全链条风控筑牢安全发展底线。针对数字化转型中的风险痛点,监管定调构建“全维度、智能化、全周期”的风险防控体系。在风险覆盖上,明确将战略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外包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纳入重点防控范畴,要求转型战略与机构自身实力相匹配;在防控手段上,推动建设企业级数字化风险管理平台,运用机器学习、图数据等技术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在技术安全上,强调人工智能应用的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关键节点人工干预机制,构建算法模型全周期管理体系,提升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在生态防控上,强化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防范外部风险向金融机构传导。

其六,以监管数字化适配行业发展节奏。监管定调提出“监管能力与行业发展同频共振”的转型要求,将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纳入重点工作。通过推动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关键环节的数字化再造,提升监管效率;借助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丰富穿透式监管工具箱,增强风险早识别、早预警能力;通过监管报表“一表通”建设实现监管数据的统一标准与管理,强化数据在风险监测中的作用;同时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与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懂科技、懂数据、懂监管”的人才梯队,为数字金融监管提供能力支撑。

定调深层逻辑剖析:政策递进与发展安全的双重平衡

金融监管总局的最新定调,背后蕴含着清晰的政策逻辑,核心是实现“政策递进衔接”与“发展安全平衡”的双重目标,既延续了数字化转型的监管导向,又针对新阶段特征作出适应性升级。

从政策演进逻辑看,此次定调与2022年原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形成清晰的递进关系。前序政策侧重“基础构建”,核心是引导金融机构启动数字化转型,明确战略规划与能力建设的基本框架;此次《方案》则聚焦“质量提升”,在延续原有框架的基础上,新增“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核心内容,从“启动转型”向“深化转型”升级,从“基础能力建设”向“高质量价值转化”跨越。两份政策共同构建了“基础铺垫—深化提升”的完整监管政策链条,体现了监管对数字化转型规律的精准把握。

从发展与安全平衡逻辑看,定调始终贯穿“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核心原则。在“发展”端,通过技术创新、数据赋能、服务升级等举措,释放数字金融的创新活力,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与竞争力;在“安全”端,通过全链条风控、数据安全防护、监管适配等要求,划定创新边界,防范数字化转型中的各类风险。这种“激励创新+底线约束”的平衡机制,既避免了过度监管抑制创新活力,也防止了无序创新引发风险积聚,为数字金融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从价值导向逻辑看,定调的核心落脚点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八大重点服务领域的划定,精准对接了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需求,要求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的创新应用最终转化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这种价值导向,纠正了部分机构数字化转型中“重技术、轻服务”“重形式、轻实效”的偏差,引导金融机构将数字化能力转化为核心服务竞争力。

实施影响与展望:行业转型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

监管最新定调的落地实施,将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发展进入“提质增效、协同规范”的新阶段,对不同类型机构、金融生态乃至实体经济产生多维度影响。

对金融机构而言,大型机构与中小机构将呈现差异化转型路径。大型机构将承担“创新引领与技术输出”的双重角色,既要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构建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与数据中台,也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向中小机构输出技术服务;中小机构则可借助技术输出降低转型成本,聚焦细分场景打造特色数字金融服务,实现“差异化竞争”。同时,全链条风控要求将推动机构重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科技与风控的深度融合。

对金融生态而言,定调将加速“协同共享”生态的形成。同业间数字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大型机构向中小机构的技术输出,将打破以往“各自为战”的转型模式,提升行业整体数字化效率;跨行业数据的合规共享与流通,将推动金融与产业、民生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构建多元化数字金融生态圈。此外,监管数字化转型的推进,将实现“监管—机构”的数据协同,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有效性。

对实体经济而言,定调将强化数字金融的赋能效能。针对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精准服务举措,将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缓解重点领域融资难问题;适老助残服务的强化与乡村振兴数字平台的建设,将推动金融服务下沉,提升金融普惠性;贸易数字化领域的金融支持,将助力中资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展望未来,《方案》的落地需多方协同发力。金融监管总局需加强政策解读与指导,跟踪监测实施成效,及时解决落地中的难点问题;金融机构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推动资源配置与政策要求精准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需加强协同,为跨行业数据共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支持。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见效,数字金融将在合规框架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同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金融监管总局对数字金融发展的最新定调,是立足数字经济发展大势与金融改革要求作出的战略部署,既明确了“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双轮驱动”的发展路径,也划定了“服务实体、防控风险”的核心边界。这一定调不仅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更构建了“机构转型、生态协同、监管适配”的完整发展体系。在政策指引下,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发展将更加规范、更具效能,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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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透社   2025年12月27日 18时38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5-23-2.jpg


文 | 金透社 何界  图 | 微摄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33项具体工作任务构建起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完整框架。此次《方案》的出台,不仅是对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数字金融“把握机遇、重视安全”部署的具象化落实,更标志着监管层对数字金融发展的最新定调——以“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双轮驱动”为核心,以“服务实体经济、统筹发展安全”为导向,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从“基础建设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定调既回应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时代需求,也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划定了清晰的路径与边界。

定调核心维度拆解:六大方向构建数字金融发展新框架

金融监管总局的最新定调并非单一维度的政策指引,而是涵盖发展基础、服务导向、技术支撑、数据赋能、风险防控、监管适配的全链条体系化部署,通过六个核心维度的精准发力,勾勒出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清晰蓝图。

其一,以治理机制重构夯实发展根基。监管定调明确,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需以健全的治理体系为前提。《方案》要求金融机构科学制定数字金融发展规划,构建适配数字金融的业务管理模式,优化组织架构与流程机制,并加快建立数字人才体系。这一定位突破了以往仅关注技术应用的局限,将治理能力提升置于首位,强调战略规划与机构自身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的适配性,从顶层设计层面规避数字化转型的盲目性。

其二,以精准服务锚定实体经济导向。监管定调清晰界定了数字金融的服务边界,将赋能实体经济作为核心目标,明确八大重点服务领域。在产业端,聚焦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业、绿色经济三大核心领域,要求通过大数据画像、工业互联网融合等技术手段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在民生与区域发展端,覆盖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区域协同、贸易数字化等关键场景,同时强调弥合“数字鸿沟”,强化适老助残金融服务;在国际化端,针对性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助力贸易数字化转型。这种多维度的服务定位,实现了数字金融与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度衔接。

其三,以技术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动能。“人工智能+金融”成为监管定调的技术核心方向。《方案》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实现模型开发、部署与评估的集中化管理,同时探索量子计算、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的金融场景应用。在技术能力建设上,监管既要求金融机构提升科技自主可控能力,推进分布式、微服务改造,探索低代码开发模式;也倡导科技领先机构向中小机构输出技术服务,推动同业共建共享数字基础设施,形成“大中小机构协同发展”的技术生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化,包括多层级数据中心、智能算力网络和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为技术创新提供了硬件支撑。

其四,以数据要素激活价值转化潜能。监管定调将数据要素视为数字金融发展的核心生产资料,提出“安全与应用并重”的开发原则。在数据治理层面,要求构建企业级数据治理体系,完善数据标准与质量管控机制,提升数据治理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在价值应用层面,鼓励建设企业级数据中台,降低数据应用门槛,推动金融数据的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在生态构建层面,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国家“数据要素×”行动,依法合规推进跨行业数据共享与流通。同时,《方案》强化数据安全防护要求,重点保障APP、小程序等数字渠道及核心系统的数据安全,与现有数据安全监管规则形成呼应。

其五,以全链条风控筑牢安全发展底线。针对数字化转型中的风险痛点,监管定调构建“全维度、智能化、全周期”的风险防控体系。在风险覆盖上,明确将战略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外包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纳入重点防控范畴,要求转型战略与机构自身实力相匹配;在防控手段上,推动建设企业级数字化风险管理平台,运用机器学习、图数据等技术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在技术安全上,强调人工智能应用的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关键节点人工干预机制,构建算法模型全周期管理体系,提升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在生态防控上,强化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防范外部风险向金融机构传导。

其六,以监管数字化适配行业发展节奏。监管定调提出“监管能力与行业发展同频共振”的转型要求,将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纳入重点工作。通过推动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关键环节的数字化再造,提升监管效率;借助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丰富穿透式监管工具箱,增强风险早识别、早预警能力;通过监管报表“一表通”建设实现监管数据的统一标准与管理,强化数据在风险监测中的作用;同时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与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懂科技、懂数据、懂监管”的人才梯队,为数字金融监管提供能力支撑。

定调深层逻辑剖析:政策递进与发展安全的双重平衡

金融监管总局的最新定调,背后蕴含着清晰的政策逻辑,核心是实现“政策递进衔接”与“发展安全平衡”的双重目标,既延续了数字化转型的监管导向,又针对新阶段特征作出适应性升级。

从政策演进逻辑看,此次定调与2022年原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形成清晰的递进关系。前序政策侧重“基础构建”,核心是引导金融机构启动数字化转型,明确战略规划与能力建设的基本框架;此次《方案》则聚焦“质量提升”,在延续原有框架的基础上,新增“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核心内容,从“启动转型”向“深化转型”升级,从“基础能力建设”向“高质量价值转化”跨越。两份政策共同构建了“基础铺垫—深化提升”的完整监管政策链条,体现了监管对数字化转型规律的精准把握。

从发展与安全平衡逻辑看,定调始终贯穿“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核心原则。在“发展”端,通过技术创新、数据赋能、服务升级等举措,释放数字金融的创新活力,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与竞争力;在“安全”端,通过全链条风控、数据安全防护、监管适配等要求,划定创新边界,防范数字化转型中的各类风险。这种“激励创新+底线约束”的平衡机制,既避免了过度监管抑制创新活力,也防止了无序创新引发风险积聚,为数字金融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从价值导向逻辑看,定调的核心落脚点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八大重点服务领域的划定,精准对接了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需求,要求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的创新应用最终转化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这种价值导向,纠正了部分机构数字化转型中“重技术、轻服务”“重形式、轻实效”的偏差,引导金融机构将数字化能力转化为核心服务竞争力。

实施影响与展望:行业转型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

监管最新定调的落地实施,将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发展进入“提质增效、协同规范”的新阶段,对不同类型机构、金融生态乃至实体经济产生多维度影响。

对金融机构而言,大型机构与中小机构将呈现差异化转型路径。大型机构将承担“创新引领与技术输出”的双重角色,既要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构建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与数据中台,也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向中小机构输出技术服务;中小机构则可借助技术输出降低转型成本,聚焦细分场景打造特色数字金融服务,实现“差异化竞争”。同时,全链条风控要求将推动机构重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科技与风控的深度融合。

对金融生态而言,定调将加速“协同共享”生态的形成。同业间数字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大型机构向中小机构的技术输出,将打破以往“各自为战”的转型模式,提升行业整体数字化效率;跨行业数据的合规共享与流通,将推动金融与产业、民生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构建多元化数字金融生态圈。此外,监管数字化转型的推进,将实现“监管—机构”的数据协同,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有效性。

对实体经济而言,定调将强化数字金融的赋能效能。针对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精准服务举措,将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缓解重点领域融资难问题;适老助残服务的强化与乡村振兴数字平台的建设,将推动金融服务下沉,提升金融普惠性;贸易数字化领域的金融支持,将助力中资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展望未来,《方案》的落地需多方协同发力。金融监管总局需加强政策解读与指导,跟踪监测实施成效,及时解决落地中的难点问题;金融机构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推动资源配置与政策要求精准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需加强协同,为跨行业数据共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支持。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见效,数字金融将在合规框架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同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金融监管总局对数字金融发展的最新定调,是立足数字经济发展大势与金融改革要求作出的战略部署,既明确了“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双轮驱动”的发展路径,也划定了“服务实体、防控风险”的核心边界。这一定调不仅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更构建了“机构转型、生态协同、监管适配”的完整发展体系。在政策指引下,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发展将更加规范、更具效能,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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