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权威协会联合行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一律禁止
来源:金融CFN 2025年12月06日 12时20分

作者 | 金剑 微摄版权图片
当稳定币、RWA代币等虚拟货币概念借“金融创新”之名快速升温,一场覆盖金融全产业链的监管行动应声而至。12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银行业、证券业等六家权威协会同步发声,以“一律禁止”的强硬态度划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监管红线。这场横跨银行、证券、支付、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联合行动,不仅是对近期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精准打击,更构建起全链条防控的监管网络,为金融市场稳定筑牢防线。
概念炒作背后的多重陷阱:虚拟货币的真实危害图谱
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危害,早已超越单纯的投资风险,演变为触及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的“重灾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七家协会的风险提示,精准点出了三类高频风险载体的本质,而司法案例更揭开了其“财富神话”外衣下的残酷真相。
空气币的“传销式收割”最为隐蔽。以近期备受关注的π币为例,其宣称“手机点点就能挖矿”“零成本高回报”,实际通过多级分销体系诱导参与者“拉人头”,邀请人数与活跃度直接挂钩“挖矿”速度,形成典型的传销模式。2025年7月,Pi Network核心团队被曝抛售1200万枚π币套现80亿美元跑路,而国内已查处多起相关案件,仅江苏一地团伙涉案金额就超2亿元。这类代币无实质性技术支撑、无明确应用场景,运营机制完全不透明,所谓“价值”全靠虚假宣传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血本无归。
稳定币则暗藏“非法资金通道”风险。尽管其宣称“与法定货币挂钩”以维持价格稳定,但七家协会明确指出,当前稳定币无法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监管要求,已成为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的工具。这种特性使其成为犯罪团伙的“资金搬运工”,2020年GUCS虚拟币案中,主犯王某某就通过虚拟货币转移犯罪所得,最终导致2.9万投资者损失超17亿元,其本人因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新兴的RWA代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并非“合规避风港”。这类通过代币化权益进行融资的活动,存在虚假资产、经营失败、投机炒作三重风险,且我国金融管理部门从未批准任何此类活动。部分不法分子将劣质资产包装成“高收益代币”,通过境外平台向境内兜售,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涉案资金往往难以追索。
从金融秩序层面看,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跨境性严重冲击货币主权与金融监管。其价格脱离实体经济盲目波动,2023年比特币单月最大跌幅达30%,极易引发投机泡沫;同时,“挖矿”活动高耗能且浪费资源,与“双碳”目标背道而驰,相关企业还可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信贷支持,挤占实体经济金融资源。
全链条禁绝:监管红线划定各行业责任边界
此次七家协会联合发声,并非孤立的风险提示,而是对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政策的延续与细化,形成“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自律”的完整监管闭环。其核心突破在于,针对不同行业机构明确了“不可为”的具体边界,实现监管无死角。
银行与支付机构成为“资金防控”的第一道关卡。公告明确要求,这类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信贷支持等任何金融服务,同时需强化客户尽职调查,对涉及虚拟货币的可疑交易线索及时报告。这直接切断了虚拟货币交易的资金流通渠道——此前欧比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诈骗案中,犯罪团伙正是利用第三方支付通道转移资金,导致4.6亿元涉案资金难以追回,而新的监管要求将从源头遏制此类漏洞。
证券、基金、期货等机构被禁止“搭车炒作”。公告严禁这类机构为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发行、交易、代销等服务,堵住了虚拟货币向正规金融市场渗透的路径。近年来,部分机构曾试图以“区块链基金”“数字资产理财”等名义变相参与,此次禁令彻底终结了这类“擦边球”行为。
互联网平台则承担“流量管控”责任。作为信息传播与技术支持的核心载体,互联网平台被要求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营销宣传、技术接口等服务,需全面排查平台内违规信息。这针对性解决了虚拟货币诈骗“线上传播”的难题——π币、GUCS等骗局均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渠道扩散,平台监管的强化将大幅压缩其传播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范围已延伸至“境外机构境内业务”。公告明确,境外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向境内展业、其境内工作人员及协助者,都将被依法追责。这回应了部分机构“借境外牌照规避监管”的侥幸心理,构建起“境内外一体化”的防控体系。
深度评论:联合监管背后的金融安全逻辑
中国金融网董事长、中国金融安全文化创研院院长何世红指出,七家协会跨领域联合发声,是对虚拟货币“跨行业传导风险”的精准应对,其背后折射出我国维护金融安全的核心逻辑——以协同监管破解风险跨界流动难题,以明确禁令强化市场预期,以全面警示守护公众财产。
从监管协同来看,虚拟货币风险早已突破单一行业边界:资金流转依赖银行支付通道,宣传扩散依托互联网平台,部分骗局还伪装成“金融产品”涉及证券领域。此前单一行业监管可能存在“监管空白”,而此次银行、证券、互联网金融等协会同步行动,形成“资金—流量—产品”的全链条管控,避免了“各管一摊”的碎片化困境。这种协同模式,为应对跨领域金融风险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从市场引导来看,“一律禁止”的明确态度,打破了部分投资者的“合规幻想”。近年来,不法分子不断翻新概念,从“区块链创新”到“RWA资产数字化”,始终以“政策默许”为噱头误导公众。此次七家协会联合背书的禁令,清晰传递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无任何合规空间”的信号,有助于纠正市场认知偏差,遏制投机炒作风气。
对公众而言,此次警示提供了清晰的“风险识别指南”。结合公告与司法案例,虚拟货币骗局往往具备三大特征:承诺“稳赚不赔”“零成本高回报”的收益陷阱;要求“拉人头赚佣金”的传销模式;以“境外合规”“技术创新”为幌子的包装套路。公众需牢记,虚拟货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参与交易的损失需自行承担,远离各类相关活动是守护财产的唯一选择。
从行业发展来看,禁令并非否定技术创新,而是划定“创新边界”。区块链等技术本身具有应用价值,但虚拟货币的投机属性与监管规避特征,使其与金融稳定目标相冲突。此次监管明确了“技术创新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的原则,引导行业将技术应用于供应链金融、跨境支付等合规领域,实现“去泡沫化”的健康发展。
随着虚拟货币概念的不断翻新,监管也将持续动态升级。此次七家协会的联合行动,既是一次风险警示,更是一次监管表态——任何试图借虚拟货币之名开展非法活动的行为,都将面临全行业防控与法律追责的双重打击。对市场主体而言,敬畏监管红线是生存前提;对公众而言,理性识别风险是财产保障。唯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彻底铲除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滋生土壤,守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