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银行原副行长杨盛忠贪污受贿案一审被判20年罚款200万
来源:中国金融网 2021年02月03日 11时04分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金融网讯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日发布消息称,2021年2月1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盛忠贪污、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杨盛忠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返还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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