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药控股严重财务造假给自己酿成灾祸
来源:金透社 2025年12月28日 10时46分

金透社 | 何界 图 | 微摄
2025年12月26日,证监会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长药”)涉嫌财务造假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揭开了这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系统性财务造假的面纱。经查实,*ST长药通过子公司虚构交易等方式,在2021至2023年持续虚增收入与利润,这一主动违法行径不仅触发了监管的严厉追责,更直接将公司推向退市边缘,叠加经营恶化、市值崩塌等多重危机,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经营灾祸与市场信任危机。作为年内第15家因财务造假涉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ST长药的案例成为资本市场“造假必食恶果”的典型注脚。
造假事实:三年系统性虚构,数据造假触目惊心
*ST长药的财务造假并非偶发失误,而是一场有组织、跨年度的系统性违法行为,其造假脉络与收购后的业绩承诺压力紧密相关。2020年11月,*ST长药以现金收购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2.75%股权,后者原实际控制人罗明等人作出了2020至2022年的业绩承诺,且收购后罗明仍全面负责长江星的经营管理。为兑现业绩承诺、粉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ST长药选择了最直接的造假路径。
具体来看,长江星旗下两家子公司通过制作虚假入库单、出库单等原始凭证,在无真实销售业务背景的情况下违规确认收入,直接导致*ST长药2021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数据显示,这三年间公司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9.12%、17.57%、19.51%,造假规模逐年扩大,占比持续攀升。在利润虚增方面,三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依次为35.62%、88.23%、6.42%,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比接近九成,已严重扭曲公司真实盈利状况。此外,公司还在2022年通过未合理确认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损失的方式,额外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34%,造假手段呈现多样化、隐蔽化特征。
自酿灾祸:从监管追责到经营崩塌的多重危机叠加
财务造假的谎言终究无法持久,*ST长药的主动违法行径,最终引发了监管追责、退市危机、经营恶化、市值缩水等一系列连锁灾祸,将公司推向绝境。这场灾祸并非外部因素所致,而是其违法操作的必然结果。
监管层面的严厉追责,形成“经济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的三重震慑。证监会拟对*ST长药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14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100万元,其中主导造假的原总经理罗明单独被罚款500万元,且因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将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彻底失去资本市场从业资格。更为严重的是,公司已涉嫌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这意味着公司股票即将告别资本市场。同时,证监会已同步核查中介机构执业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将依法惩处,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也将严格按规移送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员或面临刑事追责。
经营层面的全面崩塌,造假掩盖的经营困境彻底暴露。事实上,*ST长药早已隐患重重,2024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已为-4.33亿元,2025年三季度末进一步恶化至-6.43亿元,本就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财务造假被查处后,公司经营雪上加霜,全资子公司羿珩科技因光伏行业竞争激烈、自身资金紧张且持续亏损,于2025年12月宣布停产。而公司此前启动的预重整程序,也因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被认定为“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失去了通过重整扭转局面的可能。审计报告早已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提出重大疑问,指出公司累计亏损巨大、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大幅下滑、大量债务逾期、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多重经营危机。
市场价值的急剧缩水,股东利益遭受重创。自2025年11月7日公司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股价便持续下跌,截至12月26日收盘,*ST长药股价仅为1.47元/股,当日跌幅达3.92%,总市值仅剩5.15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A股股东尚有14233户,户均持股市值仅9.53万元,这些股东将直面退市带来的投资损失。12月26日晚间,公司公告自12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交易不停牌、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后续股价可能进一步承压,股东损失将持续扩大。
灾祸成因:内部治理失效与短视逐利的必然结果
*ST长药之所以陷入如今的绝境,表面看是业绩承诺压力下的财务造假,深层原因则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全面失效,以及管理层短视逐利的错误导向,最终导致违法成本远低于短期利益诱惑的错误判断。
从治理结构来看,收购长江星后的整合失控是造假发生的关键诱因。*ST长药在收购长江星后,未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反而让原实际控制人罗明继续全面主导长江星的经营管理,形成了“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漏洞。罗明为兑现业绩承诺,主导下属子公司实施财务造假,而*ST长药的管理层未能有效监督子公司经营情况,甚至对财务造假行为视而不见,反映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内部控制形同虚设。
从经营导向来看,管理层缺乏可持续发展理念,过度依赖财务造假掩盖经营困境。面对收购后子公司业绩不达标、自身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局面,*ST长药没有选择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而是寄希望于通过财务造假“粉饰太平”,这种短视行为不仅未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让经营漏洞越积越大。随着退市新规对财务造假退市标准的收紧,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态度日益明确,*ST长药的造假行为最终被精准查处,所谓“规避风险”的侥幸心理彻底落空。
案例警示:造假无出路,监管闭环筑牢市场底线
*ST长药的案例并非个例,2025年已有15家公司因财务造假涉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数量创历年新高,这一变化既源于退市新规的完善,更彰显了监管部门打击财务造假、净化市场生态的坚定决心。*ST长药的灾祸结局,为所有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在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财务造假早已行不通,任何试图通过违法违规手段掩盖经营困境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从监管层面来看,针对*ST长药案件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退市执行+中介追责”组合拳,构建了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这种“发现即罚、罚后即退、追责到人、刑民衔接”的监管模式,彻底打破了财务造假的“生态圈”,大幅提升了违法成本。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这种组合拳并非简单叠加,而是系统性重塑监管生态的“组合重锤”,通过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逐步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易假”的制度生态。中介机构的同步核查,更意味着监管部门正着力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从源头遏制财务造假行为。
对上市公司而言,*ST长药的案例充分证明,诚信经营是立足资本市场的基本前提,内部治理完善是防范风险的核心保障。上市公司必须摒弃短视逐利思维,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对于存在业绩承诺的并购重组,更应强化过程监管,避免“重收购、轻整合”导致的治理失控。唯有聚焦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任何试图通过财务造假“走捷径”的行为,最终都将自食恶果。
长药控股的严重财务造假,最终酿成了监管追责、退市在即、经营崩塌、股东受损的多重灾祸,这既是公司自身违法经营的必然结果,也是资本市场“零容忍”监管导向下的必然结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财务造假的生存空间将被彻底压缩。*ST长药的案例将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警示,提醒所有市场主体: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唯一路径,任何挑战监管底线、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都终将付出不可挽回的代价。